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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低温聚焦离子束切割抛光系统、台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南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低温聚焦离子束切割抛光系统、台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低温聚焦离子束切割抛光系统、台式电子显微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23-2081N1106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731-845110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南大学

 

地址: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陈老师 0731-888369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晗 王思 0731-8451108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交货期

质保期

1

低温聚焦离子束切割抛光系统

1台

80

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

一年

2

台式电子显微镜

1台

49.5

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

一年

 

投标人可按以上划分的包次分别进行投报,但不得对包次里的内容进行拆分投报。(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5)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或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6)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7)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需自行说明“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情况。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30日 17:00 至 2020年05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六部(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406室)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4月30日起至2020年5月11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六部(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406室),现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手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十二楼开标一厅(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七、其它补充事宜

 

疫情注意事项:项目报名及开评标期间,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交叉感染,本次开评标将采取全部人员防护上岗措施,并在开评标场所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温馨提示:

(1)为避免交叉感染,本项目各供应商委派授权委托人最多1人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资料参加报名和开标会议。

(2)请各供应商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尽量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并进行健康信息登记。

(3)进入开标活动现场的人员应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并按疫情防护要求做好有效防护措施。

(4)近一个月内有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的,必须向代理服务机构特别申报。如不申报,将负法律责任。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微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第一包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第二包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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