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教学实验设备采购(环境学院八桂学者)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7-G1-12790-GXYL 代理编号:YLGLG20171039-Q
三、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人民币500万元
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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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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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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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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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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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发射扫描电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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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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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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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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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形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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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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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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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本项目采购内容不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1月21日止的正常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日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到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 获取地点: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3.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招标文件的,必须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联系电话0773-2887311,未提供邮费的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招标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购招标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001013100074449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的,提供相应身份证复印件和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等)副本复印件各一,须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的,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邮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同时该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本人相应身份证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等合格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也必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寄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联系电话:0773-2887311),否则,邮购不成立。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为伍万元整(¥50000.00)(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交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银行账号:8113001013100074449】,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 7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17年12月 7日上午9时00分~10时00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2月 7日上午10时00分在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开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