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钨灯丝扫描电子显微镜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HJCG2017-1001
批复 编 号:鹤财招标采购-2017-19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计划交货期:90日历天
采购预算:1650000元
保证金:30000元整
采购人:国家镁及镁合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0392-668837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18103927226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联系人:韩女士0392-3314106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1.采购内容:钨灯丝扫描电子显微镜(带能谱仪)(具体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分包情况:分为1个标包;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近半年的社会保障金(养老)的缴纳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提供企业注册地或者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应在公告发布后至开标截止日前);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本公告发布日至开标截止日)。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告时间:2017年 10月 17 日至2017年 10 月 23 日
★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 10 月 17 日至2017年 11 月 7 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的购买:
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2.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费,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投标文件购买时间同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
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向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有采购的参与资格。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 11 月 7 日 9 时 00 分
递交招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六 开标室
(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智慧鹤壁西门 四 楼);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潜在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无需到鹤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任何关于保证金的手续(换收据等),只需将“银行转账凭据或电子汇款银行回单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做入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中即可。
2、账户信息如下:
(1)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5010944600026
开户行:中原银行鹤壁分行营业部
行 号:31349700866
(2)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 号:402497002016
联系电话:0392-3362106
注: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包的项目名称及"包段号"(可简写),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和包段号的,造成投标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退还保证金须知
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1.1《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1.2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其他说明: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评审结果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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