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LY22HW074
项目名称:中亚农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技术联合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9040000
最高限价(元):1850000,3400000,2632000,2509000,3380000,2100000,2029000,11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病虫害监测预警及生态学研究设备
数量:11
预算金额(元):18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雷达天线罩、高光谱无人机智能系统等科研仪器设备一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生物分子互作检测系统等
数量:2
预算金额(元):3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生物分子互作检测系统、数字PCR仪等科研仪器设备一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病虫害核酸鉴定设备
数量:12
预算金额(元):263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多功能酶标仪、全自动磁珠提取纯化系统等科研仪器设备一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病害化学成分鉴定设备
数量:7
预算金额(元):2509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三重四极杆型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仪等科研仪器设备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激光共聚焦显微成像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3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激光共聚焦显微成像系统。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扫描电子显微镜等
数量:3
预算金额(元):2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扫描电子显微镜、冷冻切片机等科研仪器设备一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七
标项名称:有害生物保藏设备
数量:7
预算金额(元):2029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低温保藏系统、生物培养系统等科研仪器设备一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八
标项名称:生防产品研发设备
数量:6
预算金额(元):11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显微注射系统、荧光定量PCR仪等科研仪器设备一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7、8,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5、6、7、8】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本项目,上传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709室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709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购买/获取标书时应网上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彩色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件/包(提交报名材料时需注明包号);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凌云天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709室
联系方式:0991-3193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蕊
电 话:0991-31939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