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宁波市第一医院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NBFHCG-119
2、项目名称:宁波市第一医院采购项目
3、采购组织类型:院内议标和询价
4、项目概况:采购货物名称、数量、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标项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申请科室
|
1
|
体检中心早餐
|
框架采购
|
|
营养膳食科
|
2
|
宁波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项目交通影响评价项目
|
项
|
1
|
14.2
|
后勤保障部
|
3
|
宁波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项目交通优化方案项目
|
项
|
1
|
18
|
后勤保障部
|
4
|
宁波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项目节约能源评估项目
|
项
|
1
|
30
|
后勤保障部
|
5
|
宁波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项目
|
项
|
1
|
20
|
后勤保障部
|
6
|
台式扫描电镜
|
台
|
1
|
100
|
医学研究中心
|
7
|
超声骨密度仪
|
台
|
1
|
7
|
体检中心
|
8
|
卡式灭菌器
|
台
|
2
|
18
|
手术室
|
9
|
术中神经监护仪
|
台
|
1
|
35
|
手术室
|
10
|
视频喉镜
|
台
|
1
|
8.5
|
麻醉科
|
11
|
新生儿视频喉镜
|
台
|
1
|
5
|
麻醉科
|
备注:本项目设有预算金额;请各供应商按预算金额内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以上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的为询价项目。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所投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技术标准;
5.4投标人如为进口产品货物的代理商,还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有效的授权函;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08:30(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第一医院采购与供应中心会议室(宁波市广济街31号第一医院行政楼14楼1402室)。
6.2投标文件分别为:正本壹份(含彩色样本),副本肆份(含彩色样本)。选择参加多个子包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按子包号分别编制、装订和包封。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7.1开标时间:2021年2月26日08:3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宁波市第一医院采购与供应中心会议室
7.3投标人需携带两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第一医院官方网站发布。
采购人:宁波市第一医院
地址:宁波市广济街31号
联系人:褚老师
联系方式:0574-87085047 |